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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编制的重点

日期:2023-07-05
信息摘要:

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的编制是保障铁路工程建设中环境、土壤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保证水保方案的质量和可行性,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充分考虑工程稳定性的基础上,合理选址和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的编制是保障铁路工程建设中环境、土壤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保证水保方案的质量和可行性,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充分考虑工程稳定性的基础上,合理选址和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此外,还需有效控制项目地点、规模、措施和弃渣场的变更,并在后续设计中有针对性的加以落实。这样可以为后期的水土保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理论依据,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前期准备。

云南水保方案.jpg

在编制水保方案中,弃渣场选址及减少重大变更问题是重点和难点。弃渣场是指在铁路施工中产生的渣土或者是采用新材料产生的工业固废等堆积场所。一般情况下,弃渣场的选址要考虑到离建设现场的远近、地势波动、地质构造、土质、水文水资源等一系列条件。选址不当可能会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因此选址应该经过相关单位进行论证和批准。同时,在弃渣场的建设中还需要加强监管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处理,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另一个问题是减少重大变更。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面对多种问题和意外,同时每个问题的解决都可能导致原本的设计方案发生变更。因此,在水保方案编制过程中需要有相应的预留和灵活性,并及时对变更进行论证、审批和调整,以保证建设不会对环境和土地造成更大的破坏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中废渣不能综合利用的,应当堆放在水保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法律赋予了水保方案确定弃渣场的合法性。目前,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编制于初步设计阶段,该阶段弃渣场由主体设计、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签订框架协议予以确定,方案编制人员经分析评价后将选址合理渣场纳入水保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即为项目法定弃渣场。由于该阶段施工组织不完善、地方政府部门参与程度不足、未征求土地权利人意见等原因导致水保方案确定弃渣场与实际使用不一致,实施阶段弃渣场变更较多,水保方案编制时应强化沟通和分析研究工作。
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的编制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在多方面和各个环节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铁路工程建设既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也不会给环境和土地带来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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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编制的重点

发布日期:2023.07.05

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的编制是保障铁路工程建设中环境、土壤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保证水保方案的质量和可行性,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充分考虑工程稳定性的基础上,合理选址和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的编制是保障铁路工程建设中环境、土壤和水资源保护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保证水保方案的质量和可行性,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充分考虑工程稳定性的基础上,合理选址和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此外,还需有效控制项目地点、规模、措施和弃渣场的变更,并在后续设计中有针对性的加以落实。这样可以为后期的水土保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理论依据,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前期准备。

云南水保方案.jpg

在编制水保方案中,弃渣场选址及减少重大变更问题是重点和难点。弃渣场是指在铁路施工中产生的渣土或者是采用新材料产生的工业固废等堆积场所。一般情况下,弃渣场的选址要考虑到离建设现场的远近、地势波动、地质构造、土质、水文水资源等一系列条件。选址不当可能会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因此选址应该经过相关单位进行论证和批准。同时,在弃渣场的建设中还需要加强监管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处理,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另一个问题是减少重大变更。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面对多种问题和意外,同时每个问题的解决都可能导致原本的设计方案发生变更。因此,在水保方案编制过程中需要有相应的预留和灵活性,并及时对变更进行论证、审批和调整,以保证建设不会对环境和土地造成更大的破坏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中废渣不能综合利用的,应当堆放在水保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法律赋予了水保方案确定弃渣场的合法性。目前,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编制于初步设计阶段,该阶段弃渣场由主体设计、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签订框架协议予以确定,方案编制人员经分析评价后将选址合理渣场纳入水保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即为项目法定弃渣场。由于该阶段施工组织不完善、地方政府部门参与程度不足、未征求土地权利人意见等原因导致水保方案确定弃渣场与实际使用不一致,实施阶段弃渣场变更较多,水保方案编制时应强化沟通和分析研究工作。
铁路工程水保方案的编制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在多方面和各个环节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铁路工程建设既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也不会给环境和土地带来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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