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制度是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条件下,为了解决好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等问题的**的手段是实施政府宏观调控,加强事前管理和过程管理。
该项制度的实行对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前,原有的规定对重大取用水项目,存在要求简单、技术标准不统一、内容粗细不一致和工作深度要求不具体等弊端。
在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社会经济发展受人口、资源、环境的制约日趋显现,人水关系越加复杂的情况下,已经出现一些负面情况:如一些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经超过了其本身所能承载的能力;一些新建水利工程长期蓄水不足,达不到设计的标准,效益难以正常发挥;部分重大建设已经出现水资源供给维以保证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有些建设项目不顾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在当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驱动下,掠夺性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甚至造成后建项目影响前建项目取水的情况,进而出现效益搬家,水事纠纷不断。
建立水资源论证制度就是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中的宏观控制,通过科学论证工作,有效地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事前管理和过程管理,实现水资源条件与经济布局相适应、水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规模相协调、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有利于政府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方面实施宏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