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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

日期:2023-05-31
信息摘要:

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其中,“三条红线”指标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确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审批中的前置地位,可以有效避免水资源浪费和过度开发。加快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顶层设计,将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并在长期发展中保障水资源的持续稳定供应。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各方面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水资源论证的有效实施。

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其中,“三条红线”指标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确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审批中的前置地位,可以有效避免水资源浪费和过度开发。

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jpg

加快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顶层设计,将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并在长期发展中保障水资源的持续稳定供应。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各方面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水资源论证的有效实施。

1.“三条红线”指标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产业园区规划、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和涉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产业发展规划,都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各县(市、区)要落实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2.确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审批中的前置地位
规划水资源论证要作为国民经济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集聚区规划以及涉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产业发展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前置条件。规划草案在报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须经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按程序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未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不得审查、审批该规划。
3.加快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顶层设计
国家或省级层面应尽快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制度设计。水利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应联合研究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以规章形式进行规范。水利部可选择1~2个省分进行试点,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审批程序、与规划审查的联动机制、部门把关审查的责任“连赘”机制等。建议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批的权限上划**管理,省级的规划水资源论证由国家审批,市级的规划论证由省审批,县和乡镇的规划论证由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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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05.31

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其中,“三条红线”指标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确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审批中的前置地位,可以有效避免水资源浪费和过度开发。加快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顶层设计,将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并在长期发展中保障水资源的持续稳定供应。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各方面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水资源论证的有效实施。

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其中,“三条红线”指标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确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审批中的前置地位,可以有效避免水资源浪费和过度开发。

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jpg

加快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顶层设计,将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并在长期发展中保障水资源的持续稳定供应。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各方面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水资源论证的有效实施。

1.“三条红线”指标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产业园区规划、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和涉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产业发展规划,都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各县(市、区)要落实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2.确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审批中的前置地位
规划水资源论证要作为国民经济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集聚区规划以及涉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产业发展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前置条件。规划草案在报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须经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按程序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未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不得审查、审批该规划。
3.加快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顶层设计
国家或省级层面应尽快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制度设计。水利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应联合研究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以规章形式进行规范。水利部可选择1~2个省分进行试点,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审批程序、与规划审查的联动机制、部门把关审查的责任“连赘”机制等。建议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批的权限上划**管理,省级的规划水资源论证由国家审批,市级的规划论证由省审批,县和乡镇的规划论证由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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