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健全工作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云南国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经验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司:主营:河湖长制碍洪排查系统遥感图斑复核、碍洪图斑销号、洪水影响评价、建设项目规划、测绘、勘察、设计、咨询、施工总承包;水资源综合规划;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论证;防洪规划、防洪影响评价;入河排污.等相关服务。
(1)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订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2)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国家层面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地方也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
(3))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动态跟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每两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按要求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4)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河长和同级河长制相关部门。督察内容包括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人员、责任、机构、经费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完善情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失职追责情况等,确保河长制不跑偏方向、不流于形式。
(5)建立验收制度。各地要定期总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河一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