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影响评价,不仅着眼于洪水的破坏性程度,也深入研究了其产生的各种细微影响。洪水的力量不仅会瞬间改变地形、摧毁房屋,更可能对人们的生活产生长远的影响。果园因洪灾丧失,农民失去生产工具,甚至人们失去生活的家园,是尖锐深入骨髓的痛。更需要我们关注的是,洪水可能会带来疾病的蔓延,使人们处于更大的生命危险中。
1、适用项目
《防洪法》明确规定非防洪建设项目要开展洪水影响评价。非防洪建设项目是指不具备防洪功能、不承担防洪保安任务的建设项目,如桥梁、码头、铁路、公路、机场﹑管线、地下公共设施、旅游开发、工矿企业、景观工程、商业区、集中生活区等。防洪建设项目依照《防洪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防洪规划同意书制度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在可研、初设、施工,验收等环节都要满足和体现防洪要求,无需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为贯彻便民原则,农民个人在指定的区域内建房,经采取抬高房基、加强房屋框架结构等措施﹐并按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登记,在保证行蓄洪安全的前提下,可不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商业区、集中生活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准后,其中的单项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2、适用范围
《防洪法》将防洪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制度适用于洪泛区、蓄滞洪区。
洪泛区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大致可分为平原洪泛区和山丘区洪泛区。平原洪泛区是指在规划设计标准内尚无防洪工程保护的洪水可能淹及的区域,如黄河下游滩区等。山丘区洪泛区一般是山前的过渡地带。
蓄滞洪区指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主要包括3类:一是国家蓄滞洪区和享受国家蓄滞洪区分洪补偿政策的区域,对大江大河流域防洪影响较大;二是地方根据需要划设的其他蓄滞洪区,影响区域基本不超出所在省级行政区,单个蓄滞洪区的面积也较小;三是超标准洪水安排区,由于地理条件和国家财力的限制﹐目前大江大河的治理是按照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洪水的要求进行,各地有所不同,标准大致为50年一遇,一旦发生超标准洪水将造成重大损失。为保障关键防洪保安目标安全,我国江河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设置了超标准洪水安排区﹐用于分流、调蓄超标准洪水,实际上是使用标准相对较高的蓄滞洪区。
3、分级管理
洪水影响往往是流域性的,涉及左右岸、上下游,不局限在**行政区域内。特别是一些重要的蓄滞洪区、洪泛区,对全流域防洪有着重要的作用,区内建设项目不仅影响所在行政区域防洪安全,而且关系其他行政区域防洪安全。为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层级不宜与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层级**一致,而是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所在蓄滞洪区、洪泛区的重要性,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或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策运用的蓄滞洪区、洪泛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跨流域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由水利部负责审批。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商地方人民政府决策运用和对流域防洪有重要作用的蓄滞洪区、洪泛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本流域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由流域机构负责审批。其他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按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权限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审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 编报材料
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审查申请时,应一并提交审查申请书、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工程建设方案、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说明和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核心材料。为保证质量,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能力的单位编制,其资质不能低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相应资质等级。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基于建设项目和区域防洪的基本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洪水影响进行科学分析计算,全面评价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和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提出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并完成相应深度设计方案。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设方案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必要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涉及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论证,有利于洪水影响评价专家和审批机关了解总体情况,避免遗漏洪水影响评价影响因子,工程建设方案为分析判断建设项目施工期洪水影响提供依据﹐两者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重要。
规模大的建设项目可能会对其左右侧、上下游产生影响,申请人应说明可能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处理利害关系的措施以及与第三者的协商情况等,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矛盾,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