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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水利部、发展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十九届深化领导小组次会议精神和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通报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进一步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水利部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完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1月26日,水利部、发展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十九届深化领导小组次会议精神和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通报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进一步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水利部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完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向、和**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国家发展委副主任张勇主持会议,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通报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住房城乡总经济师赵晖讲话,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国家副局长李春良,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陈健,水利部总工程师、总规划师汪等在主会场出席会议。
指出,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江河水系、国土空间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经济功能和功能。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文明体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政策举措,也是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的重大制度创新。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湖泊的特性和治理规律,统筹考虑陆地水域、岸线水体、水量水质、入湖河流与湖泊自身,确保湖泊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性。
强调,要建立健全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为湖泊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建立湖长组织体系。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2018年年底前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湖泊,跨省级行政区域且在本辖区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市级负责同志任湖长。同时,湖泊所在的市、县、乡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界定各级湖长职责。湖泊**层级的湖长是该湖泊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流域管理机构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等作用。完善考核问责机制,落实湖泊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使各级湖长成为湖泊的代言人和保护神。三是做好与河长制的衔接。统筹抓好河长制与湖长制实施工作,统筹加强河流与湖泊管理保护,将湖长制目标任务纳入河长制,实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实现衔接、共同。河长制办公室要承担好湖长制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湖长确定的事项。
强调,要树立问题导向,分类指导、因湖施策,确保指导意见提出的六项主要任务落地生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湖泊环境的。一是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二是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强化湖泊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三是结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四是加大湖泊水环境整治力度,限期完成存在黑臭水体的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开展湖泊饮用水水源地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五是开展湖泊治理与,加大对环境良好湖泊的严格保护,积推进恶化湖泊的治理与,有序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六是建立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等活动,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
强调,要着力强化实施湖长制的保障措施。一要落实任务分工。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湖泊管理单位,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跨省湖泊“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核,确保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衔接。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湖泊保护合力。各级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的作用,加大湖长制的推进力度,强化湖泊管理保护。三要严格考核问责。将湖长制纳入推行河长制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县级及以上湖长负责对下湖长进行考核。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退化等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四要加强监测监控。建立完善湖泊水域、岸线、水质、水量、水等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统一监测,积运用遥感、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湖泊管理。五要鼓励社会参与。加强对湖长制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环境。建立湖泊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湖泊管理保护成为公众自觉行为和生活习惯。
张勇强调,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交付的重大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向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次会议情况,并及时传达到市、县、乡,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担当尽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到2018年年底前建立湖长制,确保河长制湖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据了解,2016年11月28日,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地方党委担当尽责、狠抓落实,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方案制度方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的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印发实施,省、市、县配套制度**。各级结合实际制定了水资源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河长巡河履职、考核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在河长体系构建方面,**已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2万多名,其中,省级河长336人,55名省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各地还因地制宜设立村级河长68万名。**省市县均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26个省份成立了河湖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等专门机构,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在河湖监管保护方面,各地完善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岸线保护、水资源保护等规划,严格河湖保护和开发界线监管,强化河湖日常巡查检查和执法监管,加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开展专项行动方面,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有的省份实施“河湖行动”“清河行动”,河湖水质明显提升;有的省份开展消灭垃圾河专项治理,“黑、臭、脏”水体基本;有的省份实行退圩还湖,湖泊水面面积不断增加。在河湖面貌方面,通过实施河长制,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局面基本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景象逐步显现。目前,**23个省份已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河长制,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将在2018年6月底前建立河长制,确定的2018年年底前建立河长制任务有望提前实现。
会上,北京市、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和陕西西安市、黑龙江大庆市、浙江绍兴市、湖南娄底市、福建大田县作了交流发言。水利部机关处以上干部、在京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有关部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负责同志,水利部京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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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水利部、发展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十九届深化领导小组次会议精神和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通报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进一步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水利部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完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1月26日,水利部、发展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十九届深化领导小组次会议精神和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通报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进一步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水利部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完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向、和**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国家发展委副主任张勇主持会议,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通报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住房城乡总经济师赵晖讲话,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国家副局长李春良,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陈健,水利部总工程师、总规划师汪等在主会场出席会议。
指出,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江河水系、国土空间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经济功能和功能。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文明体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政策举措,也是加强湖泊管理保护、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的重大制度创新。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湖泊的特性和治理规律,统筹考虑陆地水域、岸线水体、水量水质、入湖河流与湖泊自身,确保湖泊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性。
强调,要建立健全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为湖泊环境、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建立湖长组织体系。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2018年年底前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湖泊,跨省级行政区域且在本辖区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市级负责同志任湖长。同时,湖泊所在的市、县、乡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界定各级湖长职责。湖泊**层级的湖长是该湖泊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流域管理机构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等作用。完善考核问责机制,落实湖泊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使各级湖长成为湖泊的代言人和保护神。三是做好与河长制的衔接。统筹抓好河长制与湖长制实施工作,统筹加强河流与湖泊管理保护,将湖长制目标任务纳入河长制,实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实现衔接、共同。河长制办公室要承担好湖长制组织实施工作,落实湖长确定的事项。
强调,要树立问题导向,分类指导、因湖施策,确保指导意见提出的六项主要任务落地生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湖泊环境的。一是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二是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强化湖泊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三是结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四是加大湖泊水环境整治力度,限期完成存在黑臭水体的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开展湖泊饮用水水源地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五是开展湖泊治理与,加大对环境良好湖泊的严格保护,积推进恶化湖泊的治理与,有序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六是建立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等活动,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
强调,要着力强化实施湖长制的保障措施。一要落实任务分工。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湖泊管理单位,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跨省湖泊“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核,确保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衔接。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湖泊保护合力。各级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的作用,加大湖长制的推进力度,强化湖泊管理保护。三要严格考核问责。将湖长制纳入推行河长制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体系,县级及以上湖长负责对下湖长进行考核。对造成湖泊面积萎缩、水体恶化、退化等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四要加强监测监控。建立完善湖泊水域、岸线、水质、水量、水等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统一监测,积运用遥感、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湖泊管理。五要鼓励社会参与。加强对湖长制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环境。建立湖泊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湖泊管理保护成为公众自觉行为和生活习惯。
张勇强调,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交付的重大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向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次会议情况,并及时传达到市、县、乡,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担当尽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到2018年年底前建立湖长制,确保河长制湖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据了解,2016年11月28日,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地方党委担当尽责、狠抓落实,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方案制度方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的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印发实施,省、市、县配套制度**。各级结合实际制定了水资源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河长巡河履职、考核问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在河长体系构建方面,**已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2万多名,其中,省级河长336人,55名省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各地还因地制宜设立村级河长68万名。**省市县均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26个省份成立了河湖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等专门机构,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在河湖监管保护方面,各地完善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岸线保护、水资源保护等规划,严格河湖保护和开发界线监管,强化河湖日常巡查检查和执法监管,加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开展专项行动方面,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有的省份实施“河湖行动”“清河行动”,河湖水质明显提升;有的省份开展消灭垃圾河专项治理,“黑、臭、脏”水体基本;有的省份实行退圩还湖,湖泊水面面积不断增加。在河湖面貌方面,通过实施河长制,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局面基本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景象逐步显现。目前,**23个省份已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河长制,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将在2018年6月底前建立河长制,确定的2018年年底前建立河长制任务有望提前实现。
会上,北京市、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和陕西西安市、黑龙江大庆市、浙江绍兴市、湖南娄底市、福建大田县作了交流发言。水利部机关处以上干部、在京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有关部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负责同志,水利部京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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